400-0592-528
400-0592-528
资讯中心
news center
申报开始 ¦ 中语智汇获批教育部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
时间:2023-12-11 14:42:48 浏览:185
分享到:
中语智汇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成功入选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企业





中语智汇关于开展第三期供需对接    就业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NOTIFICATION

/ 通知 /

有关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推动就业与培养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培养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我司经申报被公示为教育部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单位(信息通讯与互联网行业,有关通知详见https://www.ncss.cn/jyyr或附件二)。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面向有需求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他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01项目概述
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下,开展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旨在与高校开展紧密合作,将企业用人需求纳入高校教学和培养体系,共建学生就业实习基地,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和综合素养,实现教育链、产业链有机融合。
中语智汇科技(厦门)有限公司拟支持定向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就业实习基地项目、人力资源提升项目,欢迎各高校组织申报,项目合作时间1年。


02申报条件
1. 符合教育部相关申报要求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他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等,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院校。
2.面向电子商务类,市场营销类,翻译,外国语言文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等专业。
3. 根据申报要求,项目院校须与我司签订相关校企合作协议。


03项目内容

定向人才培养培训项目
(1)项目合作时间1年;
(2)在每所合作高校设立1个特色班级,拟从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跨境电商、日语、国际贸易、连锁经营、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遴选,计划每班培养20-30人;
(3)由高校和企业共同担任大学生职业(专业)导师,通过行业实际人才需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为学生提供更加符合就业的职业生涯专门课程。
高校申报条件:
(1)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均可申报;
(2)校方应开设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跨境电商、日语、国际贸易、连锁经营、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每届相关专业毕业生不低于30人;
(3)负责在校内为人才培养项目提供满足其教学与实训的场地,且按照普 通高校后勤工作的相关标准,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 运行;
(4)高校聘请企业有关专家担任兼职教师或校外职业导师,根据公司用人需求,与企业共同商议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复合型人才,并根据商议结果提供详细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
单位支持:
(1)企业为项目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师资、平台及技术支持,在项目开展的一年期内,与高校保持双向沟通和交流,促进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2)组建项目评审团,为项目规划、项目落实、项目收尾等工作提供指导; 
(3)根据培养情况,组织校内招聘,落实优秀学员的对口就业。



就业实习基地项
(1)项目合作时间1年;
(2)校企互相挂牌共建就业实习基地,每年接纳面向高等院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跨境电商、日语、国际贸易、连锁经营、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接纳30名学生进企业实习,开展就业培训、实习服务、项目实践等活动。

高校申报条件:
(1)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均可申报;
(2)高校应开设英语、商务英语、翻译、跨境电商、日语、国际贸易、连锁经营、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
(3)高校聘请企业有关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大学生职业导师等;鼓励学校知名专家学者参与企业课题研究、产品研发,以及为企业员工提供相关培训等;
(4)安排专职教师负责培养项目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协助企业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的实习鉴定工作;
(5)高校相关专业开设3年以上。

单位支持:
(1)针对申报专业,提供适合的实习实训岗位,并为立项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及软硬件支持;
(2)与高校建立常态化的沟通体系,实时同步学生实习情况,促进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3)根据实习情况,录取或推荐优秀实习生进行就业,落实优秀学员的对口就业;
(4)在项目结束之际,进行项目评审。目的是对项目进行总结,巩固建设成果,并为共享建设成果做准备,形成长效合作机制。



人力资源提升项目
(1)项目合作时间1年;
(2)高校为合作企业挂牌“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校企双方定期互派工作人员开展挂职交流,协同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行业发展、团队建设等专门研究,深化互利合作和流程再造;
(3)企业与高校建立定向招聘关系,优先到合作高校举办校招活动,打造人才工作站或专门人才基地。

高校申报条件:
(1)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均可申报;
(2)高校为合作企业挂牌“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安排高校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参与公司运营、管理等日常经营活动,并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相关专家和智库资源。

单位支持:
(1)为立项项目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支持,并于高校保持双向沟通和交流,促进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2)在项目结束之际,进行项目评审。目的是对项目进行总结,巩固建设成果,并为共享建设成果做准备,形成长效合作机制;
(3)企业为高校师生提供参与行业论坛、行业交流活动机会,贡献行业相关专家和智库资源,参与项目实施;
(4)企业将组织开展个性化的职业技能培训,并颁发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证书;
(5)为合作高校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创新大学生就业培训模式。



04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与对接
各高校要围绕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鼓励院系和相关部门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申报。高校项目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项目公布”栏目,查看企业项目详细内容,根据企业项目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并于2023 年12月31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将项目信息及《项目申请书》提交至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评审
我司将组织专家对高校《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与评审合格的高校签定项目协议,高校于2024年1月31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提交校企合作信息并上传《校企合作协议》。

3.项目立项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将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复核,公布项目立项名单。具体时间待通知。



05操作途径
第一步

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点击“项目公布”。


第二步

选“第三期“,并搜索“中语智汇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可查到三个项目,进行申报。


第三步
页面右上角有“用户手册下载”,可学习平台操作。

(扫码下载就业育人平台操作手册-学校用户)




06扫码下载附件

关于公布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函

附件1: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汇总表

附件2:第三期中语智汇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

附件3: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参考)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许经理18030282892
陕西、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福建


罗经理18030286282
山西、广西、浙江、天津


纪经理18030287692
北京 、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郭经理18030288992
广东、河南、江西


林经理18030287865
江苏、云南、重庆


李经理17350010953
上海、安徽、山东、海南



柳经理17350010937
湖北、贵州、四川、湖南


请有意向申报中语智汇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院校老师及时联系区域经理。



Copyright 2020-2023 版权所有 中语智汇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3504号  闽ICP备19014939号-1